旅客攜一六七枚古錢幣離境 經鑑證七枚為禁出境文物

 日前,拱北海關隸屬港珠澳大橋海關在大橋口岸珠澳旅檢出境通道,查獲一宗旅客非法攜帶古錢幣出境案,共截獲疑似古錢幣一百六十七枚。本月十八日,經廣東省文物鑒定站鑒定,該批疑似古錢幣中有三枚清代銅幣、四枚民國銅幣為國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其餘一百六十枚屬於仿古幣和現代香港、台灣流通幣,不屬於文物。海關提醒,旅客攜帶、託運和個人郵寄文物(含已故現代著名書畫家的作品)進出境,必須向海關申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出境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審核。經審核允許出境的文物,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發給文物出境許可證,海關憑文物出境許可證放行。未按規定申報,且有藏匿、偽裝出境的行為,屬於走私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