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才引入制度及外僱輸入機制 李靜儀問有何具體措施完善

 【特訊】立法會議員李靜儀三月二十九日提出口頭質詢,全文如下:

 廉政公署二0一八年七月公佈調查報告,指出貿易投資促進局在審批「重大投資移民」及「技術移民」的申請方面,欠缺嚴謹的審批及查核機制,出現「假投資」及「偽專才」的情況,建議政府完善人才引入制度。

 今年三月公佈的廉署二0一八工作報告中再次透露更多個案,指出:二0一八年九月,偵破多宗與「重大投資移民」及「技術移民」有關的涉嫌偽造文件騙取居留資格的案件。一名在賭場從事博彩中介的內地男子,透過自己持股的貿易公司,為自己申請外地僱員身份並獲得批准。之後又與一名本澳女子設立一間貿易公司,以此申請「重大投資移民」並獲批臨時居留許可。經廉署調查發現,在申請「重大投資移民」時,兩人虛報投資落實的情況,在聲稱聘用的二十多名本地僱員中,有十九人從未任職該貿易公司,同時還向人力資源辦公室申請聘用外地僱員。此外,多名內地人士以「管理人員」的身份申請「技術移民」並獲批臨時居留許可,所報稱的職位包括業務拓展經理、行政總監、財務總監等,但是經廉署調查發現,該等人士不但長期不在澳門,而且事實上並未在澳從事管理工作,甚至連相關機構的工作人員都不知道有該等「管理人員」的存在。個案中申請人藉虛報外僱身份、投資落實情況和聘用本地員工數目,甚至為他人虛報管理人員身份等各種方式,為取得居留權無所不用其極,卻接連獲得不同部門批准申請,且事隔多時才被廉署揭發。

 工作報告中亦提到:廉署二0一八年十一月偵破兩宗涉嫌偽造文件騙取外地僱員配額案件。兩宗個案皆是餐飲公司或店舖透過向社會保障基金虛報聘用本地僱員數目而獲勞工事務局成功批出聘用外地僱員配額。從上述個案,以及警方不斷揭發有人藉騙取外地僱員配額,以方便進入本澳甚至進行各種不法勾當和違法行為的情況反映,外僱輸入機制的不完善,不但擾亂人力資源市場的正常運作、影響本地居民就業,亦會為不法人士弄虛作假提供便利,對整個管治制度帶來嚴重衝擊,有關情況多年來均受到社會批評,政府不應該漠視問題嚴重性,必須嚴肅跟進。

 值得重視的是,無論是申請「重大投資移民」、「技術移民」或外僱配額,相關公司皆需向財政局、社會保障基金、勞工事務局等部門提交各種報表和資料,以證明其有聘用本地僱員、具備專業身份資格或者有落實投資和實際營運項目,若各部門間能就相關資料作出對比審核,以及加強對提出申請的人士或機構進行主動巡查,皆不難發現矛盾或虛假的情況,故相關政府部門有必要主動加大監督巡查,以起阻嚇作用。而因應資訊科技的進步,電子政府的發展亦應盡快實現部門間資訊互相溝通機制,以減少不法之徒弄虛作假的機會。

 為此,他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廉政公署二0一七年及二0一八年的兩份工作報告,以及去年七月公佈的專項調查報告,均揭發眾多涉及「重大投資移民」及「技術移民」的虛假或問題個案;在公署指出貿易投資促進局處理有關申請欠缺嚴謹的審批及查核機制後,有關部門表明會就制度評分標準及審批流程等作出優化。究竟有關優化工作至今落實情況如何,能否回應廉署報告所指出的問題?完善人才引入制度方面有何具體措施?專項報告發佈至今已經九個月,有關覆核審批個案和處理問題情況的工作進展如何?

 二、外僱輸入機制漏洞重重,不少個案皆反映涉案人士乃是透過向社會保障基金虛報聘用本地僱員數目而獲得外地僱員配額;可見,政府一方面未能透過優化程序或機制避免假冒虛報情況,批准外僱額之後亦似乎沒有進行有效的跟進巡查,以揭發問題個案,令虛報情況越加嚴重,肆無忌憚。對此,政府會如何從行政措施上作出完善?

 三、每次有騙取外僱額案被揭發後,政府總會例牌回應「定必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遺憾的是,基於法律不嚴、罰則較輕,真正能從嚴處罰的個案並不多,以至問題屢遏不止。《聘用外地僱員法》實施近十年,政府會如何從法制上作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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