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為英脫歐提供「二選一」時間表

 【新華社布魯塞爾三月二十一日電】(記者李驥志 田棟棟)歐盟春季峰會二十一日討論英國首相特雷莎.梅提出的推遲「脫歐」申請,最終同意適當延長時限,並為其開出一道充滿多種可能性的「選擇題」。

 特雷莎.梅此前向歐盟申請將「脫歐」期限從三月二十九日推遲到六月三十日。除英國之外的歐盟二十七國領導人花了七個多小時進行討論,最終同意給出兩種選擇方案。方案一是如果英國議會下院下周能通過「脫歐」協議,將允許「脫歐」期限延至五月二十二日,即歐洲議會選舉的前一天;方案二是如果英國議會下院下周未能通過協議,則英國必須在四月十二日之前再做出新抉擇。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說,這個新抉擇可能是批准協議,也可能是無協議,或是繼續延期,甚至是撤銷「脫歐」。

 由於歐洲議會選舉將於五月二十三日舉行,因此若英國議會下周未能通過「脫歐」協議,則英國需在四月十二日之前決定是否參加歐洲議會選舉。如果決定參選,有可能繼續延長「脫歐」期限;如果未做出參選決定,繼續延長選項將自動作廢。圖斯克說,「四月十二日對英國來說是關鍵的一天。」

 圖斯克表示,這一結果比預想的要好,在原定「脫歐」時限將至的時候制定了擁有多種可能性的開放式方案,可以令各方滿意。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表示,歐盟方面付出了不懈努力,做出這次決定之後將不再讓步。他希望英國議會下院能夠通過「脫歐」協議。

 特雷莎.梅也於二十一日晚召開了記者會。她說,如果議會下院下周不能通過「脫歐」協議,英國要麼將「無協議脫歐」,要麼做出新抉擇。如果新抉擇是繼續延長「脫歐」期限,就意味著英國要參加歐洲議會大選。她認為,此時參選是不明智的。她對媒體說,她將在二十二日一早返回倫敦,勸說議員接受「脫歐」協議。(參與記者:任麗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