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四歲馬拉松跑手猝死案 死因裁定死於自然

 【香港中通社一月十六日電】據港媒十六日報道,香港死因裁判法庭就二0一五年參加「渣打香港馬拉松」的一名二十四歲跑手,在接近終點時疑因心臟病暈倒,送院搶救一天後不治的案件做出裁定。裁判官裁決死者吳卓諭死於自然。

 據介紹,年輕見習工程師吳卓諭在二0一五年首次參加「渣打香港馬拉松」十公里賽事。他在接近終點時疑因心臟病暈倒,送院搶救一天後不治,終年二十四歲。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接納法醫報告,認為死者很可能是因為未知隱疾,死於心臟性猝死,故裁決死者吳卓諭死於自然。

 他指出雖然跑手獲派發賽事手冊,而當日的協議棄權書也列明,參賽者需量力而為。黃偉權又說,賽事對身體有挑戰性,參加者有責任自行評估體力和承擔風險。

 黃偉權建議,主辦單位香港業餘田徑總會加強及改善對跑手的健康風險忠告,並預早向跑手派發備戰貼士。另外,消防處應檢討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的使用規定,即「必須先由救護員進行兩分鐘心外壓後,才可為傷者使用儀器」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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