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代生活誌)失物王與有情天地   喬捷

丟東西我也算是經驗戶,最悲慘的一次是太皮結婚的那晚,晚宴過後人情付足上完洗手間打算坐車回家,當時錢包裡還有幫阿賀太太代轉支付寶收回的二千元人民幣,結果因為錢包太鼓不好脫褲,就拔了出來放在廁紙盒上。人是走了,錢包卻沒記得拿走⋯⋯

到我回家了,想下樓買點喝的,才突然覺察到錢包離我遠去。當時立刻開車回到酒店,但錢包已經不在廁所了。怎可能還在呢?不過,錢包結果我還是找回來了。大概是有人把錢拿走了,然後就把錢包留在廁所給職員發現。廁所職員把錢包交給公司的安保主任。安保主任又很聰明地翻到了我錢包裡頭的一些中介人,中介人又真的有我的電話號碼。結果,當晚我就把錢包找回來,保住了所有證件,只虧了二千元人民幣。

這件事經典之處在於,以那天為界線,類似的事情又反復出現了好幾次,而每次我都照樣地失而復得,而且是一毛錢也沒有損失。比如後面試過在等太太下班時把錢包丟了在地上,結果當晚警察便打電話給我說有人拾獲,第一次體驗了在警察局認領失物的過程。又比如有次在巴士上坐下來,錢包從口袋裡面漏了出來,結果匆匆上網搜巴士公司的報失電話,完成了程序,錢包又幸運地被車長找回來。

這種事情還不只限於澳門,最近我在台灣也體驗過。總體而言要實現到這種失而復得的好運氣,一地方的人首先要有路不拾遺的公德心,另外也得講究公共服務的從業員的職業道德。很幸運,這些都給我遇上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