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襲警三內地男被控六罪送檢院偵辦 遇襲警員曾感覺有人圖搶警槍

 【專訪】涉嫌在路氹城銀河酒店門外襲警的三名內地男子被警方控以六項相關罪名,昨午已移送檢察院偵辦,警方表示,遇襲警員曾感覺有人意圖搶警槍,因此拔槍示警,但對方仍沒有理會,警員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向天鳴槍一響示警,施襲人士其後由到場增援警員帶走調查。治安警又指出,警方有使用武力的明確指引和守則,共分四個層級,最終才會選擇使用槍械。

 涉案三名內地男分姓劉、李、葉,年齡介乎卅一至四十歲,均自稱為商人,昨午被控以搶劫、違令、加重侮辱、加重傷人、加重毀損、抗拒及脅逼被移送檢察院偵訊。在接受警方盤問期間,身上帶有酒氣的三人一度否認指控及聲稱當時混亂及不清楚情況。

 事發現場為銀河酒店鑽石大堂出入口門外,治安警稱,案發現場屬禁煙範圍,警員當時上前以普通話阻止三人繼續吸煙,對方沒有理會,當中有人情緒激動與另兩人一同襲警,警員亮出警棍示警,但對方意圖搶奪警員通訊設備和警棍,警員又察覺有人手伸向其腰間裝備,為確保不會出現不堪設想的事情發生,於是拔槍響槍示警。遇襲警員腹部及雙手受傷,後被送上山頂醫院治療。

 治安警稱,事件中受傷的警員於一九九六年入職,當局為免他開槍後有心理壓力會將之調往後勤工作,並會安排保安部隊事務局的心理諮詢服務。當局初步認為處理手法,即口頭勸喻、徒手制服、出示警棍、最後再使用槍械等按既定程序進行。已啟動調查程序,並將涉事配槍封存及交由司警局跟進處理,但暫時未尋回彈頭,至昨日下午報案中心無接獲有人被流彈所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