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擬強制長生生物公司退市 高俊芳等四人終身禁入市場

 【香港中通社十二月十一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解理)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長生生物)十二月十一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深交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這意味著深交所擬對長生生物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告知書指,今年十月十六日,長生生物主要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長春長生)因違法違規生產疫苗,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處罰沒款九十一億元(人民幣,下同)等行政處罰;上述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根據相關規定,擬對長生生物公司股票實施強制退市。

 告知書表示,如果深交所決定對長生生物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將依規依序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上述退市風險警示期間為三十個交易日,暫停上市期間為六個月;深交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後,公司股票交易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為三十個交易日。

 告知書還稱,公司可以在收到告知書的十個交易日內,提交不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書面陳述和申辯等材料,逾期則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據悉,長生生物可能觸及深交所此前出台的退市新規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內地媒體認為,該公司或成為新規發佈後A股首個因重大違法被強制退市的公司。此前在十一月十六日,深交所宣佈已依據新規對長生生物啟動重大違法退市機制,該公司股票也於同月十九日上午開市起停牌。

 此外,長生生物十二月十一日還收到來自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相關當事人還收到《市場禁入決定書》。

 據介紹,長生生物公司存在未按規定披露相關產品抽驗不合格、全面停產及召回的信息以及相關產品有關情況的公告存在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未披露被吉林省食藥監局調查的信息;未披露子公司長春長生相關產品GMP證書失效和重新獲得GMP證書情況、二0一五年至二0一七年報及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等問題。

 中國證監會指出,對長生生物公司上述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事項已調查、審理終結,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中國證券法相關規定,決定對長生生物處以六十萬元罰款,並對該公司實際控制人高俊芳在內的多人處以三十萬元至五萬元不等的罰款。

 此外,中國證監會對高俊芳、張晶、劉景曄、蔣強華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張友奎、趙春志、張洺豪採取五年市場禁入措施。

 今年七月十五日,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披露,長春長生的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行為;不久後,長春長生再被曝光其生產的百白破疫苗效價不合規;七月二十三日,長生生物收到來自中國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